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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同城头条  >  本地头条  >  扶风:出台10条规定 强化群防群控
扶风:出台10条规定 强化群防群控
2020年02月28日 12:49   浏览:8603   来源:本地


关于印发群防群控疫情防控

新十条规定的通知


  为了切实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进一步强化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现重申疫情防控十条规定。
  一是所有人员进入居民小区、药店、超市、商场、宾馆、饭店、单位(企业)一律测体温。
  二是所有宝鸡以外来扶返扶人员,所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所有举办白事及群众聚集性活动一律报告。
  三是所有人员外出一律戴口罩。所有酒店、饭店、商场、超市、门店、市场以及政务大厅等窗口柜台工作人员一律戴口罩。
  四是所有村组、社区的广播、音箱、喇叭要持续播放疫情防控最新措施和要求,一律宣传广播起来。
  五是所有小区院落、村组门口、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一律不许扎推、聚集,不许跳广场舞。所有人员一律暂停走亲访友。
  六是所有从湖北等高风险地区来扶返扶人员一律落实隔离措施。所有县域以外来扶返扶人员要出具健康证明,甄别后需要隔离观察的及时实行隔离。
  七是所有与湖北(武汉)人员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报告。
  八是所有购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药品人员,在汽车站乘坐客运班线人员一律实名登记。
  九是所有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一律由医疗卫生单位免费专车接送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十是所有红事一律缓办、白事一律简办。聚餐、庙会等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请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等有关责任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扶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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